法律法规知识点(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公司简介 admin 2024-05-10 18:19 53 0

第九批学员法律法规知识点,农历新年后招生。请大家联系微信客服咨询,微信客服法律法规知识点:sikaozhe6、 sikaozhe4

私人定制招生介绍:

2022年法考客观题私人定制复习计划介绍

2021年通关学员反馈

法考客观题通过率,我们创造法律法规知识点了自己法律法规知识点的新记录!

重点知识点

| 「 五种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诉讼时效制度和物权法定为典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2.违背公序良俗

(1)违反性道德。(2)违反婚姻伦理。(3)违反家庭伦理。(4)贬损人格尊严。(5)过度限制自由。(6)践踏宪法基本权利。(7)违反公平竞争。(8)政府特许之外的射幸合同。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所指向的法律效果并非双方当事人的内心真意,双方对此相互知晓,如果认定其为有效,有悖于意思自治原则。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①须表示与内心不一致;②须有恶意通谋;③须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 原则」

1.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当然、确定、永远、绝对无效,任何人、任何时候均可以主张无效。

2.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审查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存在无效的因素,其宣告不受期限限制

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即恢复原状)。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 例外」

1.流押条款:(1)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2)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展开全文

2.定金合同: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法院持不予支持。

3.无效的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4.无效的免责条款:(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5.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下列情形认定为无效:(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6)违背公序良俗的。

真题与解析

| 「 16-03-03」

(单选题)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法律法规知识点(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点击空白处显示答案及解析①

【答案】A

【考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解析】

商家订立买卖合同时,成立重大误解,但是,还存在“典型风险排除重大误解”规则。在“赌石”买卖中,误将极品玉石当作普通原石(普通宝石)出卖,是商家应当承担的典型风险,典型风险排除重大误解的适用,虽符合重大误解之构成要件,但商家仍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买卖合同。故C选项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151条的规定,成立显失公平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双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有违(主观)等价有偿原则;第二,显失公平发生在合同成立之时;第三,显失公平的原因是一方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穷困、急迫、轻率、无经验、意志力显著薄弱等不利的窘迫境地(无意思形成自由)。本题中,赌石买卖合同不构成显失公平,原因有二:第一,“赌石”系“射幸行为”,不受等价有偿原则规范,不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第二,不具备主观要件,不存在潘某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潘某利用商家急迫、无经验等不利的窘迫境地之情形。故D选项错误。

点击空白处显示答案及解析②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民事司法活动中,公平原则可用于解释民法规范,也可以作为填补民法漏洞时的考虑因素。但是,现行民法对如何处理赌石这类买卖合同有明确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漏洞。故B选项错误。

商家与潘某之间的赌石买卖合同:第一,不存在无效事由(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亦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不存在效力待定事由(不存在无权代理或者行为能力瑕疵);第三,不存在可撤销事由(不构成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和胁迫);第四,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已成立,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自由,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或者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该赌石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双方具有实质拘束力。故A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选A。

学习笔记批注版

【注意】批注版电子版每天会分享到微信群和QQ群中,请大家联系微信客服sikaozhe6进群。

已推送笔记汇总

法律法规知识点(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民法学习笔记Day1——民法概述(四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2——民事法律关系(2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3——民事权利概述和分类(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4——形成权(4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5——民法的基本原则(四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6——自然人(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7——胎儿和死者(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8——监护的种类(4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9——监护的撤销、恢复和终止(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10——宣告死亡(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11——宣告失踪(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12——法人分类(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13——法人民事权利能力(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14——法定代表人(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15——法人人格否认(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16——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17——意思表示理论(3星)

民法学习笔记Day18——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2星)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