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号新法律法规(9月1日颁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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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从9月1号起,将有一批新的法规陆续开始实施执行,这其中有很多与9月1号新法律法规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一些长期困扰我们生活和工作的一些奇葩证明,就将成为历史。
9月1号开始,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将会正式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 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证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5、公民民族成份6、公民出生日期7、公民出生地8、公民籍贯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另外,《意见》还明确了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认可,以下5种情形公安派出所将不再出具证明: 1、户口迁移情况,2、住址变动情况,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4、注销户口情况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此外,9月正式实施的意见中,对于不再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还规定了6种情形,明确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公安部门提供必要协助,其中包括了:需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需证明当事人文化程度等事项。
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新的法规将从9月开始实施呢,我们再来详细了解一下。
1公积金提取手续瘦身,可减少80%材料量
从9月1日开始,国管公积金提取材料将“瘦身”。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9月6日起下调刷卡手续费
《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2016年9月6日起实施。9月6日起,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借记卡费率不超交易金额0.35%,贷记卡费率不超0.45%;降低网络服务费费率,不超交易金额0.065%;对非营利的医疗、教育、养老、慈善机构,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免;收单服务费改为市场调节价。此次刷卡手续费政策调整,主要降低了商户经营成本,不涉及向持卡消费者收费。
3付费搜索被明确为广告,
应与自然搜索明显区分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付费搜索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4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接将有章可循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9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办理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参保人需要在转出地中止参保,及时参加转入地医保,随后在转出地办理转移申请。从转出到转入需45个工作日。
5超百人老年旅游团配随团医生
国家旅游局批准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9月1日起实施。《规范》要求,旅行社不得对游客年龄进行限制、不得拒绝老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参团;人数超过100人的老年团,需配随团医生;老年游客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连续乘车时间不超过3小时;此外,老年团的领队要具备物理救护技能。
6慈善法正式实施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正式施行。《慈善法》共12章112条,其中明确了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三类慈善活动主要参与主体,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明确了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要实行更特殊的优惠。慈善法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
7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
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项目建设管理费等进行了明确解释。同时强调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8“双排车”严禁进入高速公路
交通部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将于9月21日起施行。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
9群众信访增添微信投诉渠道
手指轻轻一点,即可向国家信访局反映诉求。9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将正式开通运行,这是国家信访局近期推出的又一信访便民举措。
这个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有“信访资讯”“信访指南”和“网上信访”等功能。群众可通过在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扫描二维码,或在微信中查找“国家信访局”关注该微信号,并在“网上信访”通道中提交投诉请求或提出建议,或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综合来源:中国网 人民日报 央视新闻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